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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有意思的人,应该是代表某种思想,某种判断,某种激情的人,这个人应该是聪明的,可爱的,有趣的。他/她可以是老师,学生,商人,政客,军人,出租司机 或任何职业。这个人独特的经历造就着他/她的丰富。每次你和他/她在一起的时候,都能得到一些新的想法和角度。也许是你和他/她截然相反的观点能碰撞出一 些火花,也许是被他/她的幽默启发出了那么一点儿灵感。
在耶鲁读书的时候也注意到,这也是一个在美国,特别是知识阶层很多人都认同的一个标准或说法。反过来的说法你一定听过,批评一个人最恨的一句就是:你这个人真没意思/无聊。(You are so boring!)
不 光朋友之间,男女之间我以为也是这样。当年采访克林顿的时候,觉得他说得很多话都和他那本自传一样,有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嫌疑。但有一句我敢断定是真心话。 当我问及他和希拉里的关系时,他说 “After all these years, we are still very much interested in each other.”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对彼此仍然还非常感兴趣)
男女之间,韶华总会溜走,激情总会变淡,最终能维持两个人一路走下去的,还是要看彼此对对方的兴趣。对方人性/智慧/经历使然的魅力,才会让你多少年后面对白发+皱纹的他/她,依然会有怦然心动感觉。
人与人是这样,对事情的判断也许也应该是这样。
耶鲁法学院有几个即将拿到法学博士的学生告诉我,他们准备一毕业就到中国来生活两年,学习中文,了解文化,也许再工作点儿什么挣点儿钱再四处游历一下。以他们的学历在纽约华盛顿找一个年薪十几万美金的工作易如反掌,为什么偏偏要做这样的选择呢?
他们的回答非常简单:“中国现在这么让世界关注,到中国生活两年,学会中文,会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我说那你不挣那几十万美金的高年薪了?回答是::“钱,以后有的是机会挣,趁年轻的时候,要让自己高高兴兴的做一些最有意思的事”。
他们的这种想法和做法在他们的同龄人中很普遍。同样是耶鲁法学院毕业的克林顿当年也是选择跑到英国去连读书带玩了一两年。
而 我们中国的年轻人呢?似乎不少是大学一毕业就攒钱找父母要钱借钱买房子,然后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不敢冒险小心谨慎天天想着供房供车的人,成就了几个富豪榜上 的地产商,却失去了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和勇气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机会和可能性。在发达国家,几乎没有大学一毕业就买房的情况,一般都是到了三四十岁事业有成之 后才会考虑买房子这事。我们是还不够自信,还是太缺少安全感了?
要不然就是胆子特别大的,被媒体上天天热炒的暴富明星们弄得浑身发热,蠢蠢欲动,一毕业就要“创业”,咬牙切齿要成为下一个比尔盖茨陈天桥。
当然,地产蒸蒸日上,年轻人疯狂创业,中国的GDP也跟着涨几个点。但这几个点的机会成本是:我们少了很多很多有意思的中国人,有意思的事也会变得越来越少。我们本来可以更和谐的社会也就多了很多遗憾。
可不是吗,即使是看惯了特立独行的澳大利亚人,也感到她现在挺有意思的。
其实,活得是否有意思还有文化因素,让一种人感到有意思的人生,在另一种人看来可能稀松平常。
我们家邻居是一个让我感到很有意思的人。他今年68岁,除了爱好板球和澳洲足球外,还能盖房子,木工、电工、水暖管道、室内装修、泥水瓦匠活儿样样精 通。精通到什么水平?他可以一个人独立盖一幢400平米的两层楼,也就是中国人眼中的真正别墅。他35岁之前是个邮局职员,年轻时为了发挥他的业余爱好, 罄尽积蓄买了一块50亩的土地,他用了5年,自己动手盖了他一生中的第一座房子。可是房子盖好后,老婆跟别人跑了,给他留下三个孩子,不仅如此,这个房子 也归前妻了。于是,他辞了邮局的工作,在属于他的另外一半土地上,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再盖房子。这次用了8年盖了一座400平米的别墅。他靠什么生活?靠 给别人打零工。街坊邻居有活首先就找他,因为他的价钱便宜。为什么便宜?因为虽然他什么都能干,而且干得非常好,可是他什么施工执照都没有,完全是 DIY(自己动手做)成才。当然,他只收现金,因此不需要缴税,收入也不少。我问他:“像你这样那么年轻就没有正式职业的澳洲人多不多?”他说:“我怎么 没有职业?我是一个builder,只不过是一个不被官僚们认可的builder,但是,市场和我自己承认我的职业!要知道大多数澳洲人,一辈子也就挣一 套房子,我可是挣两套房子。为什么,除了我努力之外,我自己给自己盖房子,没有工资也不用缴税,也不用承担那些高昂的学徒成本和监管费用。但是千万不要以 为我占了别人的便宜,我虽不缴税,但也没领过救济金。像我这样的人很多,我们是自己雇用自己!”
写到这里,说了这么多有意思的人,还 没有接触到文章的主题——怎么才能做一个有意思的人。正当我文思不畅时,一个在墨尔本大学学建筑的中国小伙子来我家,他看到了这篇半成品,他说:“叔叔, 我想补充一点,不知对不对?我觉得坏人好像比好人都有意思。比如说年轻人找朋友,都想找那些有点放荡不羁、我行我素、敢于突破道德界限的人。”我说:“你是说你想找一个跟谁都随便睡觉的女孩?”小伙子说:“当然不是,找朋友的标准和找结婚的标准是不同的!你们这代人,怎么把什么事都混到一起?”这小子毫不客气地给我上了一堂课。我有点不甘心,我说:坏人无非是人群中的少数,少数自然会吸引眼球,这同他们是否有意思没有关系。他说:“不对,好人也是人群中的 少数,可是为什么大家更注意看那些坏人的事?比如黑社会、盗窃、色情、凶杀、通奸永远比雷锋做好事那类故事吸引人。”
仔细想想,可也是呀?!
文章写到这,更乱了。
我总不能说,做坏人就能成为一个有意思的人吧?
后记
完稿后我又见到了那对澳洲老夫妻。先生前一天查出前列腺癌,次日我去看他,老两口一人手里拿一杯葡萄酒正大喝呢,说:我们这个岁数的人该有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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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嬅的歌总是让我心醉//@楊千嬅:愛人曾經是觸碰到我最傷之處,所以很怕唱這歌,每唱都哭,現在變成了自己的經典! //@于逸尧在人山人海:回复 @我要变身二郎神 : @楊千嬅 在“all about love"演唱會裡的演繹最感人,可惜沒有DVD。這個十月的演唱會她可能也會唱《爱人》的。
看着你来随背影掩盖我没法不爱
我是行李你是游客
笑着来要笑着离开
背后有床不需有爱
睡醒不怕另有将来
如早知道夏季不再来
斜阳垂下了蔷薇仍是会开
只怪我一心爱人忘掉随手抚摸得到的伤痕
坏了千万盏灯烧光每段眼神
只发现和你衣不称身
对不起我不过为爱人
从未曾天真得相信永生
曾共你一起即使毫无好处起码能回味那边脸被吻
近在眼前时间刚刚好去让你知道
见面愉快告别难过
我仍然会笑着祈祷
有没有谁心中有数怎么双眼尚有湿度
明天将会更好的信徒如害怕烦恼为何期望太高
只怪我一心爱人忘掉随手抚摸得到的伤痕
坏了千万盏灯烧光每段眼神
只发现和你衣不称身
对不起我不过为爱人
从未曾天真得相信永生
曾共你一起即使毫无好处起码能回味那边脸被吻
难共你一起即使毫无希冀起码能期待这边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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